我不是药神被判罚2万,浙江女子用父亲社保卡替母买药母女涉嫌诈罪均获刑评论怎么写?
不理解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案例。在广东的话,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广东市真正的发了文件确认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家庭成员可以共用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我觉得广东的这种规定是合理的,因为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视为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只要不影响国家社保基金的运作,个人应该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像题目中父亲的医保卡只要经过了父亲的同意,就可以为其家庭成员购买必须的药品。而题目中描写的情况只可能是比较特殊的,那就是购买药品不纯粹使用个人账户中的钱,而是一些特殊的病种,进行了特殊的报销,这就相当于持卡人虚构了自己本没有的病情,套取了医保基金,因而构成诈骗罪。反正如果仅仅是使用个人账户中的钱,没有影响到社保基金的运作,在法律上就应该是无罪的。考虑到社会普遍存在的家庭成员共用个人账户中的钱购买药品的行为。其他地方的步子应该迈得大一点,应该承认这种行为具有它的民意基础。
现实中的素媛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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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事件的处理结果是不可能在中国出现的,这种人在中国只要有一次,一颗枪子教他做鬼,扑街、人渣啊。
赵斗顺是否有再犯的可能?据韩媒报到,在2008年12月,赵斗顺在京畿道绑架并性侵了只有八岁的受害人,09年被判处12年,也就是说他会在2020年刑满出狱,也就是明年。 据心理学家和监察机关分析发现,这种性侵犯,特别是侵害未成年人的犯人,再犯可能性高。韩国是个奇葩的国家韩国司法这种奇葩的处理结果不是个类事件,近些年的胜利门(证据确凿、依然能逍遥法外),张紫妍事件、崔雪莉、李恩珠、宋芝善、金宥利.....等等这些平均年龄只有26岁,却不断自杀的女明星,无不暗示着,韩国是个病态的国家。韩国背后被几大财阀控制着三星、乐天、SK、CJ....,这些财团掌握了韩国80%的财富,有一句概括韩国企业的顺口溜,”三星,包含了你出生到坟墓的所有业务“。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到侵害改变家长的意识,往往大多数家长认为性侵只有可能发生在外面被暴力侵害,其实6成的性侵案件都是熟人如家庭成员、老师、亲戚作案,受害者一般年龄较小,往往是在没有收到暴力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发生的。开展有效的防性侵教育才是最好的保护,大多数受害者,年龄较小,不知道那些人可能是危险的,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不知道身体接触的界限在哪里,被性侵了应该怎们办.........,所以有效的对家长和孩子的防性侵教育普及,是极为关键的。如何看待4岁男童被拐后遭虐待?
8月13日下午,湖南永顺县一4岁男童出门找妈妈时被一男子带走,期间男子曾向家属勒索20万赎金,17日凌晨,警方在一宾馆发现了遍体鳞伤已陷入昏迷的孩子,同时嫌疑人当场被抓获。大家请看事件描述:下图为警方正式通报:
该案被伤害儿童身体被多处烫伤,并有很多处被打淤青,被虐待已达多天,发现时就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可见施暴者是多么的残忍,对于一个孩子下此狠手,可以说是毫无人性,坚决呼吁对此恶徒处以死刑,虽然可能还未至法定死刑标准,但其手段残忍,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因此呼吁必须给予严判。
相信每当有此类贩童、虐童案件发生时,所有的父母心灵都会颤抖,对施暴者可以说是恨之入骨,甚至都有亲手杀了他的冲动,可见所有人对此类罪犯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都会毫不犹豫的呼吁判处罪犯死刑。
希孩子早日康复,家人也早日从这场噩梦中醒来,更希望对这个毫无人性的人早日宣判,并给予严惩,即能让社会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又能对所以犯罪者给以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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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销毁证据目的就是为了减轻惩罚和罪责。
第一,长生这些试图销毁证据的人,低估了调查组的智商和能力。试想一个轰动全国的假疫苗案,国家领导做了专门批示并要求彻查,全国人民都在关注。参与每一个调查的专案人员都不敢掉以轻心。
第二,既然知法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做这些异想天开的小动作,无非就是想让主要涉案人员减轻法律的制裁。没想到这样做只会让罪责加重,这叫销毁证据同样可以定罪的。
第三,长生公司内部人员凡是知情,参与造假的主动,坦白交代案情是唯一的出路,不要再心存幻想,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却没有想过国家和人民的信任,没想过那些被疫苗毒害的家庭和个人,如果这些疫苗伤害的是他们自己的家人,他们又有何感想。
最后奉劝那些已经被刑拘的好好反省,好好交代作案经过,那些没有被刑拘的员工应该主动坦白假疫苗前因后果,明知道造假售假的危害却被利欲熏心,没有停罪恶的行为,直到案发。
所有假疫苗的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国家和人民应有的审判,接受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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