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传奇媒体特权卡,红楼梦里赵姨娘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读红漫谈】(第23期)
(一)妻不如妾?
现在有一些男人很羡慕过去时代的男人可以妻妾成群,恨不得穿越到古代,去过一过妻妾成群的瘾。
《红楼梦》里的贾赦,那是妻妾成群了。贾政呢?有一妻二妾。
一个周姨娘,不去说她,因为她在书里是若隐若现,似有似无。
那个几乎人人不待见的赵姨娘,却是贾政的宠妾。我们从书中一些星星点点的叙述中,看到平时都是赵姨娘侍寝的。
《红楼梦》关于这方面的文字写得很“干净”。不像《金瓶梅》,大胆露骨地铺开细写妾和男主人的床上风光,颠鸾倒凤,如胶似漆,淫声刺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得出印象,贾二老爷是宠爱赵姨娘的。这也似乎印证了这样一句话:
妻不如妾。
(二)赵姨娘为什么能得宠?
我们不妨来发挥一下想象力。
赵姨娘是花容月艳?
她有令男人风魔的魅力?
她在床上有万般风情?娇媚多姿?
她是一个狐狸精?
写到这里,也许有喷子喷我。古语云: 喷子不喷人,觉得枉为人!
喷子也许会说: 他们在做秘密闺房运动,你又不在现场,你更不会认识赵姨娘,你怎么知道他们行房的事?你又怎么知道赵姨娘风情万种,娇媚多姿?
请喷子把喷射器的开关给关上好吗?你也不在现场,你怎么知道他们不那样呢?
想一想吧!王夫人一副吃斋念佛的木头嘴脸,贾政看了舒服吗?
在赵姨娘这里,贾政才找回一个男人的难以言传的滋味。赵姨娘为了笼络住贾政,当然要施展女人的魅力,她要让贾政感到,只有她才能让这个男人快活。
(三)恃宠夺嫡?...
现在有些烂编导,为了票房价值,编一些偏房小妾恃宠夺嫡的电视剧,吸引一些脑残粉的眼球。
你让赵姨娘恃宠夺嫡试试?别说王夫人不会答应,就是凤姐也绝不会容忍,还有探春,满脑子正统观念,她也不会默认,更别说贾政,封建正统观念的维护者,也不敢这样干。虽然说贾政喜欢在赵姨娘的闺房里,和赵姨娘巫山云雨,以娱晚年,但是嫡庶的界限他也不敢打破。
试看尤二姐,嫁给琏二爷,根本还来不及动这个心思,就被凤姐用借刀杀人之计给灭了。
其实,赵姨娘她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她不展开正面进攻,那是想也不敢多想的事。她采取侧面迂回的战术!那次使用魇魔法,凤姐宝玉姊弟逢五鬼,就是赵姨娘和马道婆的杰作。侧面进击,差点成功。如果不是癞头和尚和跛足道人及时介入,那么,凤姐和宝玉就结伴西游了!
从人的欲求来说,赵姨娘想让她的儿子能继承荣国府的巨大家业,还有承袭诱人的官职,她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她的做法和为人太让人不齿了。也许是南柯一梦?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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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对人的意义是什么?
有一种说法叫文学无用,这是非常不正确的认识,文学不但有用,而且有相当重要不可取代的作用。
第一文学是一种语言训练材料,我们作为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是我们可以说话,而话不是随便说的,话分口语和书面语,其中口语可以通过跟别人学就可以,但书面语必须经过大量经典文学教材的训练才能掌握。我们从小到大背那么多课文和诗词,就是要学会怎么合乎语法规范的运用文字,文学作品是训练材料,不可或缺。
其次文学有教化作用,中国唐宋时韩愈就提出要“文以载道”,要求文章传播思想输出价值观,起到有教化众生的作用。文字是思想的外壳,思想和文学密不可分,用文学讲道理搞宣传必然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四书五经既有文学的功用,教给人们文言文的规范法则,更主要的是思想教育的作用,把儒家思想传播给读书人。
文学除了能训练人的语文技能和思想道德,还能训练人的审美能力。文学本身具有美感,比如音韵之美,格式之美,情节之美,意境之美。通过经典美文文本的训练,比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能让人的审美能力不断提高。这个效果很显著,文学爱好者普遍有更敏感的美感知觉能力,更容易发现文字和生活中的美。
文学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功能,不是作用于个人,而是作用于群体,乃至国家和民族。那就是作为一个共同话题和共同记忆,成为集体精神世界的共识。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写过,人类是靠相信共同的虚构故事组织国家社会的。故事从哪里来?从文学作品中来。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为什么能万众一心以中华民族自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相同的文字和文化,有相同的故事。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四大名著,这些文学作品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让我们对中华民族文化有了一致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这是其他东西无法取代的。
所以文学有什么用?有很多种作用,还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部经典文学,一位文学大家甚至能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文化基础,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奠定了西班牙近代文化的基石,普希金的诗歌为俄国近代文学确立了典范。你不能想象没有莎士比亚的英国,没有雨果的法国,没有李白杜甫的大唐,少了他们,一个伟大的国家和时代都会黯然失色。
文学是人的智慧之光,能作为语言工具,能传播知识,能宣传教化,能提高审美,能凝聚民族国家,旦夕不可或离,功在千秋万世。有了文学,文明更进步。有了文学,人类更美好。
大牢里的关押的那些清朝犯人都哪去了?
有位名人说过,穷人不怕革命,他们一无所有,最后失去的只是锁链。
前一段时间,由于美军的撤离,政府军的腐败,塔利班势如破竹占领首都喀布尔,阿富汗一夜变天。塔利班进城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监狱释放犯人。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在塔利班看来,那些被关在监狱的人,大多是阿富汗政府的敌人,自然就是塔利班的朋友,所以释放他们很有必要。那么,大清被推翻后,大牢里地关押的那些清朝犯人都到哪去了?在我们看来,一个王朝覆灭了,原有的秩序被打破了,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国家乱作一团,监狱的经费没有人支付,看守没有人发工资,犯人没有吃的喝的,监狱负责人都撂挑子不干。临走之前,肯定要将里面的犯人放出去,不会丢下他们扬长而去。一则他们都是鲜活的生命,饿死他们是造孽,自己于心不忍,不想受良心谴责;二则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释放他们是为子孙积德。再说了,监狱里关的犯人还有的有能耐的人,如果释放了他们,日后说不定还会被报答,好处大大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放人呢?但是,大清灭亡的时候,打开监狱大门,一窝蜂涌出去的现象并没有发生。很多人觉得清朝是被革命党推翻的,敲响清朝丧钟的是武昌起义,这些也不假,但实际上,袁世凯才是大清的实际掘墓人。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胆战心惊,隆裕太后让袁世凯去镇压。袁世凯早就跟大清离心离德,产生取而代之的想法。他使出花招,他一面利用自己手里的北洋军,吓唬革命党人,让他们进攻。一面又拿革命党吓唬隆裕太后。最后袁世凯两边通吃,逼迫隆裕太后同意宣统皇帝逊位,建立民国。由于袁世凯是大清旧臣,退位条件非常优厚,允许皇帝待在故宫,允许保留年号,每年400万元的费用,还永远待以君主之礼,跟英国女王差不多。中国历史很少有朝代是和平过渡,都是赢者通吃,血流成河,清朝灭亡还能有这样好的待遇,真是赚大了。所以隆裕太后对这个条件也还算是比较满意,答应和平移交权力。因此当清朝灭亡时,朝廷下面的部门还在运作,并没有关闭,只是换了个名称,换了个牌子,外甥打灯笼,照(舅)旧。不过袁世凯是个老油条,是权力斗争的高手,知道收买人心的重要。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上任不久,便宣布大赦天下。要知道此举不是袁世凯的首创,封建社会的皇帝为了收买人心,都会在重要节点大赦天下。比如新皇帝登基,立太子,太后大寿,甚至策立皇妃(顺治皇帝就曾为董鄂妃大赦天下),皇帝都会大赦犯人,营造和谐气氛。1912年3月10日(农历1912年1月22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职当天,袁世凯以大总统的名义颁布了“大赦令”和“豁免钱粮令”。除了背负有人命案件的犯人不能赦免,打家劫舍、罪大恶极的强盗不能赦免,其余的不管是已经定罪的,还是没有定罪的,全部释放,连审理也不用再审理了,更不留案底了。犯了杀人罪和打家劫舍的强盗为什么不能赦免?因为前者民愤极大,被释放出去影响袁世凯的声誉。再说这些人被释放出去,也难以活命,因为被害者的家属也会找他寻仇,不会放过他。而那些强盗,习惯了不劳而获,释放出去之后还会重操旧业,落草为寇,危害社会,给新政府带来无穷祸患,无异于放虎归山。至于那些政治犯,更是要释放的。大清统治的时候,反抗他们是颠覆政权,大清灭亡之后,反抗他们的人不但没有罪反而有功,成为反抗暴清的英雄,不但要释放,还要请他们出山当官。比如汪精卫在1910年3月因为刺杀摄政王载沣未遂被抓获。此案当时轰动一时,一则因为牵涉清廷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载沣,案情重大;一则因为汪被捕后所写的《被逮口占》“慷慨赴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风行一时,所写的洋洋洒洒几千字的供词也振聋发聩,名扬四海,影响太大。由于案件主审官、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的斡旋,加上载沣也担心杀了汪精卫等人会更加激化国内矛盾,故汪精卫等后来只被判处“永远监禁”而未被开刀问斩。有人说是袁世凯上台后将其释放,还聘请他和杨度组织“国事共济会”,让他为自己效力;这种说法不太准确,汪精卫不是袁世凯释放的。1911年10月30日,清廷下罪己诏,承认“用人无方,施治寡术”,宣布“开放党禁,以示宽大而固人心”,对戊戌变法以来的政治犯,除孙中山等少数几个以外,一律赦免。11月6日,司法大臣绍昌、左侍郎沈家本、右侍郎王垿奏请开释汪精卫等政治犯。在此情况下,汪精卫被释放,谕旨还说要重要他,将他“交两广总督张鸣歧差委”之语。但汪精卫出狱后不想给大清打工,他先是在京师泰安客栈住了两天,之后便往返于京津之间,拜见了袁世凯,开始为南北议和奔波。换言之,大清皇帝逊位的时候,监狱里的政治犯基本被释放,恢复了自由。当时的监狱中,除了杀人犯和强盗,已经没有了犯人。但是清政府做出这样的举动是非常不情愿的,要不然为什么不迟不早在武昌起义爆发后释放政治犯?早干啥去了?所以说不能不感谢革命党,因为他们发动辛亥革命,才让清政府做出让步释放政治犯,也因为他们,清王朝才被推翻,一般犯人才恢复自由。请问一些农村的丧葬习俗是否合理?
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下面关于农村丧葬习俗是否合理,我来一一叙述,首先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一下他的起源与文化,其实在原始社会人死后基本上会抛弃尸体,随着时间的演变原始人越来越厌烦这种抛尸的情节,于是就产生了殡葬这个行业,我认为殡葬行业的突起是原始人过度到文明社会的标志。
中华民族的丧葬习俗源源流长,很久以前就存在着一定丧葬形式,只是没有现在这么繁琐,对于亲人的尊重,受封建迷信的影响,发展到对死人的畏惧,沿着这条路线发展到现在的传统习俗。从目前情况来看,迷信的人和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在民间还是占比多数,在民间丧葬习俗还是很严重的存在。
丧葬习俗是生者为死者而建立、形成、发展起来的民俗文化,也是社会当中不可缺少的礼仪。所以它能够长期流行于民间并越演越烈。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渐的的兴起来了很多关于丧葬的一些服务,比如丧葬服饰、丧葬棺材、丧葬设备还有一些农村烧的纸钱和纸扎的花圈等等。
我多次询问丧葬的情况,一位老大爷给我是这样说的,老人忙了一辈子,死后若不能给一个像样的葬礼,就像没有受到尊重一样,总会觉得对不起死者,会被邻居指指点点认为不孝,死者一辈子活的不值等等。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这边也是非常盛行。如果丧葬办的太草率,家人仍然会感觉对不起亡者。我们这边流行着一句话,送走老人,把孩子养大成家才是一个男人完成了一辈子的事,完成不了这两件事,就相当于人来世上白走一遭。
哪么丧葬习俗到底合不合理呢,其实我个人观点丧葬习俗是合理的,丧葬习俗源源流长,代表着人民对先烈的尊重和怀念,只是目前来看习俗越来越繁碎越来越攀比,甚至有些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在国家也在提倡移风易俗,为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减少不必要的宴请,缩减酒席规模,降低酒席标准。很多农村里现在还是存在扎纸楼烧冥币等迷信行为,其实这就是一种铺张浪费的行为,不仅浪费人力财力更大可能的给村民带来经济压力。尊重怀念先人是我国一直提倡的文化传统,但是要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合理规划丧葬习俗的办理,倡导科学合理的生活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的民风和淳朴的民风。
为什么古人的名字有字?
“姓名”、“名字”对于我们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了,不论在什么场合都可以用到,因为它是我们每个个体的特定名称符号,目前我们所讲的姓名,其实就是姓氏和名字的代称,已经极为简化,但是在古代并不是这样,姓、氏、名、字、号等都是独立的部分,并且都各有讲究。
关于姓关于姓的说法不一,在这里只说明在我理解中姓的来由,不妥当的地方还请见谅;《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左转》:“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白虎通德伦》:“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我们可以简单将其理解为女子所生的子女,“姓”即女子所生的子女,子女相为亲,相组为族,升华一下,我们可以将“姓”理解为“族”,也就是本族族人用一种称号,主要讲求关系血缘;杨希枚先生主张将此称为“姓族”,目前姬姓、姜姓等最初应该都是从母系姓族而来,是母系姓族的名号,人类进入父系社会之后,世系从母方改为以父方计,母系姓族改为父系姓族,至于以前的姓族的名号则依旧被沿用。
除此之外,古姓的出处基本上来自于对图腾的崇拜,“姓氏者,标识家族血缘之符号也”,一族族姓基本上来源于图腾崇拜、氏族徽号或者标志等,先秦时代流传下来的古姓主要有妫、姒、子、姬、、风、赢、己、任、吉、芊、曹、祁、妘、姜、董、偃、归、曼、芈、隗、漆、允22个姓,可以说这些姓氏是纯正的从远古时代留下来的,而后面的姓则更多的是从氏演变而来。
关于氏《通签·外纪》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也就是说“氏”是“姓”的分支,“姓”一旦产生就不会改变,但是“氏”是可以一直变化的。“氏”产生最频繁的年代当属周朝,“氏”的产生主要是根据君主所封的土地、所赐的官职、爵位、甚至死后被追加的称号等,除了君主之外,诸侯也可以继续向下分封,于是贵族有姓、名、氏,但是平民只有姓、名,没有氏,当姓与氏不再严格区分时,氏也就演变成了我们现在所称的姓。
关于名姓、氏是公共的,但是名是个人的,是我们每个人的代号,名的产生不比氏或者姓晚,它是人类个体意识觉醒的必然结果;《说文解字》:“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翻译过来就是,到了晚上,人们之间互不认识,也看不见,于是用名来称呼,这种便利性让名通行了起来,于是人人都有名,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对于取什么“名”也就多了很多研究;当然不同的历史阶段会有不同的取名风气,用现代的名字对比就很好理解了,比如“建国”“国庆”“建军”等这些我们身边这些耳熟明祥的名字。
关于字古代“名”是“名”,“字”是“字”,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名字”不一样,《礼记》:“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与取名不一样,到了成年的年龄,古人还会重新取一次字,与现代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古人多称呼“字”而不是“名”,“字”既是专门供他人称呼,也是一种表现尊重的方式,“名”只有自己或者长辈才能称呼,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一名比自己上司年长的员工,那么当你不能直呼其名又不愿称其“某总”的时候,这时候有“字”的话将会轻易化解这个难题。
对于如何取字古人也有一定的技巧或者研究,大多时候,“名”与“字”是相互关联的;(1)同意关联,比如屈平,字原,平字与原可以对应;颜回,字子渊,渊,回水也;曾巩,字子固,巩与固是同意;诸葛亮,字孔明,亮,明也;(2)反义相对,刘过,字改之。改了就不为过错;王绩,字无功。成绩和无功正好相反。(3)推想;比如赵云,字子龙,云从龙;比如岳飞,字鹏举,飞很容易联想到鹏;(4),这也只是取字的一些简单列举,除此之外还有辅助式的,扩充式的,延伸式的等等,某些时候,总之很多东西都有可以通过字来表达。包括兄弟排名、个人志向、操守等等。
关于号古人的名、字多取自于长辈,但是有一个称呼是可以自己起的,那就是号,《周礼》:“号为尊其名更美称焉”,号又成别称、别字、别号,可以自己起,也可以别人赠送;“号”的起源虽早,但是兴盛的却比较晚,唐代才开始兴盛起来,相较于平民,号也更多的出现于文人层面,比如李白“青莲居士”、苏轼“东坡先生”,乾隆“十全老人”等,这些还是“自号”,此外还有别人赠送的称号,比如李清照的“李三瘦”“博家之祖”(博家之祖即麻将高手)等,别号的来源主要有以轶事为源、以官职、住所、以封爵、谥号等三个出处,总之,与名、字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号”可以有多个,没有限制,可以自取,也可以别人赠号。
总之,古人关于姓氏、名字甚至明清兴盛起来的号都有不同的讲究,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至于现在与古代孰优孰劣并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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