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传说,塞尔达初级人马位置?
1.塞尔达传说初始台地人马位置在时光之神殿遗迹的东南方向,地图上的位置如图所示
2.到达之后可以看到一只白银人马
有哪些真实发生的著名连环或变态杀人案?
回顾黑龙江连环儿童虐杀案:凶手奸淫幼女被惩罚后,专挑男童下手
前段时间,韩国著名的儿童性侵案“素媛”案件的施暴者赵斗淳刑满出狱了。
面对“恶魔”的出狱,韩国民众反响极大,各路围追堵截,扔鸡蛋、举牌抗议等。种种举动都表明了韩国民众对赵斗淳被释放的不满!
但是由于韩国刑罚没有死刑,尽管赵斗淳罪恶滔天,韩国法律还是宽恕了他。而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在十几年前,我们这里也发生过一件比素媛案更加可怕的连环儿童虐杀案。
出徒就下岗,日子艰难宫润伯,男,1973年7月6日出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由于家里条件不好,年仅17岁的宫润伯就辍学了。一开始的他在佳木斯一家拖拉机厂工作,后因厂子效益不好,刚出徒的宫润伯就被迫下岗。
迫于生计的他跟母亲蹬三轮拾废品度日。在这段日子里宫润伯有过两段感情经历,第一段是跟两小无猜的邻居,由于对方不满宫润伯家庭条件,被女方家长硬生生拆散了。
第二段是女方要求宫润伯倒插门入赘,最终也因宫润伯不满倒插门的原因结束了。据宫润伯后来自己的讲述分析,这两段失败的感情经历也在宫润伯心里埋下了恶魔的种子!
稀里糊涂入狱转眼到了1996年的7月,宫母兴高采烈的回到家,自己厂子的同事给宫润伯介绍了一个对象,自己去瞧了一眼,觉得儿子肯定喜欢。
可还没进门,正好撞见了来查人的警察,宫润伯也没来得及听母亲的消息就被带走了。原来,前几天宫润伯在旱冰场遇见一位姓贾的女孩,两人约会之后宫润伯带女孩回家过夜,被女孩父母知道了。
随后女孩父母将宫润伯告上法庭,控告其奸淫幼女罪。直到这时宫润伯才知道,自己认识的这个女孩才不满14周岁。
最终宫润伯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而这次的牢狱之灾也彻底改变了宫润伯的人生方向。
受到非人折磨,促使心理畸形入狱后的宫润伯,除了忍受牢狱之苦外,还要承受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痛苦。
他刚入狱,就遭到同监犯人的性侵!宫润伯挣扎过、反抗过,甚至为此自杀。但这一切都没有对她的现状有所改变。既然不能打败魔鬼,为了活下去,只好成为魔鬼!
之后的宫润伯为了在监狱里更好的活下去,不得不加入他们,多次猥亵其他犯人,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宫润伯的性倒错心理慢慢的形成了,也就是为什么出狱之后他性侵的下手对象一般都是男性儿童。
“恶魔”的行为2003年11月,宫润伯刑满释放,回到家中后母亲已经再婚。
而继父嫌弃这个看起来游手好闲的儿子,就同宫母商量,给宫润伯在外面租了一处房子在外面生活。独自生活的宫润伯每天就是打打零工,挣到了钱就去上网,每每回想起在监狱里那些猥亵他人的画面就让他产生莫名的冲动。
终于在2005年2月20号诱拐了一名叫张天的12岁男孩,并多次强奸。
此次犯罪好似为宫润伯心里的魔鬼打开了大门,在2005-2006年间,宫润伯多次诱拐儿童实施强奸猥亵,并杀害了其中6名儿童!
善恶到头终有报2006年2月28号,宫润伯在佳木斯被捕,在宫润伯的口供中,他详细的描述了杀害儿童、截肢、藏尸的全过程,手段极其残忍!
被杀害的6名儿童中,现在有4个家庭已经搬离了佳木斯。这些伤害对一个家庭造成的影响是无法磨灭的。
在审讯的过程中,宫润伯不止一次情绪激动的喊道“快点审快点判,我早就不想活了!”。也许在他强奸猥亵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有了死的准备,才有了接下来的惨无人道想法。
在执行枪决的最后一刻,他对法警说道“别去打扰我妈了,我对不起她”这也是宫润伯在生前的最后一句话。
小结也许出身让人经历了许多别人没有经历的磨难,也许一个小错误就影响了的人生方向,但这些都不是一个人成为“魔鬼”的理由。
不知道在执行枪决的最后一刻,宫润伯有没有一丝的悔过、有没有对孩子家长一丝的抱歉!尽管宫润伯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但终究换不回那些孩子们鲜活的生命。
只希望此类事件不要再发生,还社会一份稳定与和谐。
刘宗敏拷掠得来的7000多万两白银和李自成抢来的财宝哪里去了?
刘宗敏是历史上最恐怖的“主考(拷)官”!大顺军攻破北京后,李自成交给刘宗敏一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考掠索饷。顿时,京城那些“铁公鸡”们被拷成了“光毛鸡”。
刘宗敏手段比崇祯“高明”,他做了5000副夹棍,夹棍上布满钉子。门口立两根柱子,磔刑时专用。他把京城来不及逃跑的2500多名官员和富商,全部抓获,每人按指标“纳贡”,拿不出来就先吃夹棍,再不“掉毛”就凌迟。
吴三桂的父亲吴襄,在夹棍的威力下,交出了20万两白银。周皇后的父亲周奎,当初被崇祯连骂带吓唬捐了一万两,到刘宗敏这儿,乖乖交出了60万两。当然其中不乏宁死不屈的明牌“老铁”,结果,800人死于夹棍或磔刑。
“主拷官”刘宗敏战果辉煌,他拷掠得7500万白银。加上从皇宫搜出3700万白银150万两黄金,和户部搜出60万两白银。不算珠宝玉器、古玩字画等,光白银就超过一亿两。
刘宗敏将这些白银黄金全部融化,铸成500两一锭的金属块,合计重量3000多吨!
整个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也就400万两,刘宗敏这只大耙子,十几天时间就创造了大明三十年的GDP!这么大一笔财富哪里去了?史书不见记载。正如张献忠江口沉宝传说一样,三百年来被无数“探宝人”追寻。
2017年,考古人员展开“江口明末战场遗址”挖掘工作,找回了12000多件宝贝,证实了民间传言不全是谣言。张献忠仅是个“西南王”,李自成是天子,他获得的巨额财宝,都到那里去了呢?
三百年来,人们一直没有停止追索,至今没有定论,既有遗憾,又激励着一批又一批的探险家,活跃于“寻宝战线”。我大致总结了一下,李自成宝藏的下落,有十多种传说。
No.1遗落山西境内
李自成退出北京时,老营士兵用了上百辆大车,押送宝藏一路西行,目的地西安。由于沿途遭遇清军追杀,宝藏队伍行驶缓慢,被迫一路埋藏,或寄存于商户,甚至丢弃。
有一种观点认为,满清时期山西票号之所以突然崛起,就是因为得到了李自成的“奉献”,尤其是太谷、祁县、平遥这些票号业最发达的地区。民间传言,祁县孙家河的孙家,就是靠李自成宝藏起家。
不过这个说法未必靠得住,李自成从四月十六日,就开始陆陆续续向西安运送宝物,清军在山西境内追击并不急迫,甚至还因吃了败仗停止追击。所以,李自成有很充足的时间运送宝藏,在山西境内即便有散落,顶多算是九牛一毛。
No.2藏匿于米脂县
有资料记载,李自成撤出北京后,他的老家米脂县突然兴起“基建热潮”,家家户户忙于盖房子修工事。米脂县是大顺军骨干的家乡,李自成撤离北京后,将宝藏运回米脂,将领们的家属奉命修建工事,就是用于藏宝。
不过,清军后来把米脂掘地三尺,根本没有发现所谓的宝藏。
No.3藏于西安乾县
潼关失守后,大顺军决定南撤,在撤退前,他们把宝藏藏匿于西安附近的乾县。
No.4藏于甘肃青城
21世纪初,一本《李氏家谱》突然问世,专家们研究后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李自成并未死于九宫山,而是金蝉脱壳,跑到了甘肃青城山隐居。
这本家谱记载了从李自成的高祖开始,一直到民国时期的谱系。其中有四个人物跟李自成关系密切,一个叫李斌,是李自成的叔叔,另两位叫李自文、李自盛,是李斌的儿子,还有一位叫钱德忠。
从家谱的记载,专家们得出一个结论:李自成从九宫山诈死,逃到青城。而在青城,大批的宝藏早就由李斌和钱德忠接手,他们在一个叫“西年口子”的地方,建了“四库金银”。后来李自成用部分宝藏,资助了回民米剌印、折自明的反清起义。
此后,李自成在李自盛的帮助下,一直隐居于青城山,八十岁而终。不过,“四库金银”究竟在哪里,不得而知。
No.5藏于广东乐昌县金城山
在乐昌县有一支民间抗清力量,这支队伍的头叫曹国公,传言“曹国公”就是李自成,与他并肩作战的,正是高夫人和高一功(高夫人的弟弟)。
在乐昌县真龙仙上矮村,一直流传着“藏金铺”的说法。2001年,当地遭遇山洪,从山中冲出数十斤大顺标识的金银器,也佐证了这个传言。
有民间“探宝人”断言,李自成宝藏,应该在金城山跌狗洞。不过跌狗洞在哪里?目前还没找到,除非有人能破译以下密码:
“前三山、后三山,媲傲魉转九弯。左有青龙倚皇榜,右有白虎朝马山。”
No.6藏于湖南莽山
跟金城山说一样,莽山说也有一则神秘的藏宝语,谁能破译就可以找到藏宝地:
“石岩冲,三座桥,慢行百步走,三窖金。”
支持这个说法的人认为,当年李自成败退莽山时,以“九驴十八担”运来大量宝物,他们屯驻地后来被命名为永昌村永昌庙(永昌即大顺年号)。
李自成到达永昌村时,毒疮发作,一个叫黄法贵的医生替他看好了病。为此,高夫人还将自己的女儿李翠微,嫁给了黄法贵。这个说法跟李自成无子女的记载相冲突,难辨真伪。
李自成藏匿于莽山的消息,被清军和吴三桂得知,他们都曾经派兵围剿,企图得到那笔巨额财富,可最终空手而归。
前些年,人们在回龙寺附近,传言藏宝地的皇藏岩山洞中,找到一些大顺永昌铜钱,还发现了李自成的墓碑。可这些线索,依然对寻宝没有实质帮助。
No.7藏于湖北九宫山
潼关失守后,刘宗敏奉命率13万大军,仰攻南京,高夫人则率老营军押送宝藏,悄悄南下襄阳。
大顺军在九江遭到阿济格毁灭性打击,李自成率领二十人逃进湖北九宫山。李自成在一次上香的时候,被山民误以为是贼寇,一锄头打死。这个说法,目前是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另一种说法是,李自成与当地人发生冲突,被一个叫程九伯的当地人打死,当时李自成化名李延。不过据考证,李延是李自成的部将。那么李自成哪里去了呢?有人说他在夹山寺出家了,法号“奉天玉大和尚”。
在夹山寺不远的“洽浦寺”,还有一个叫“野拂”的和尚,此人正是李自成的侄子,大顺政权指定的唯一接班人李过。
所以,有人认为,李过就是藏宝人,那批宝藏应该就藏于夹山寺附近。
No.8藏于湖南罗公山
罗公山有个叫罗翁村的地方,这里传言有个“钨金坑”,就是李自成藏宝地。当地还有一句民谣:“金银十八块,块块十八斤。”
在这个地方,人们发现大量明末清初的寺庙,结构却类似于堡垒。后来人们在拆毁寺庙的时候,确实发现了数量不少的金银器。不过,跟传言中的宝藏相比差得太远。
吴三桂也曾经到罗公山搜寻,可惜无果。
No.9藏于湖南永定县天门山
永定县有个天门山寺,那里曾有个主持叫“野拂”,徒子徒孙们称他为“强盗和尚”。野拂就是从洽浦寺迁徙到天门寺的李过,在这里人们还找到了野拂的墓碑。聚集在,野拂在世时,出手阔绰,门徒众多。
十几年前,人们从这里发现了十几件,明朝宫廷御用的金饰。
No.10藏于湖南慈利县咸水溪
慈利县咸水溪充满神秘色彩,李自成藏宝于此的说法拥趸很多。慈利县有48寨,据说是大顺军的四十八位将领,分寨驻扎,其中城门寨山头是指挥中心。
一种说法是,宝藏就在城门寨山顶。另一种说法是,宝藏咸水溪李必稝的庄园里,这位李必稝就是李自成家族的人。在这个庄园里,有一座地下城堡,就是藏宝地。不过至今人们还没找到地下城堡入口。
作家丁玲曾经卷入寻宝案,她声称自己就是李自成的后人。丁玲原名蒋伟,其祖上蒋其魁,就是高夫人的儿子,被高夫人寄养在咸水溪蒋家。
前些年,当地的居民确实挖出了不少质量上乘的金银器物。不过,与前面的发现一样,这些财宝的数量是九牛一毛。
No.11藏于湖北茅麓山
湖南常德有个茅麓山,据说那里就是大顺军最后的堡垒,李过、高夫人都囤聚于此。后来此地遭遇清军和吴三桂的围剿,李过的养子李来亨挖了一条暗道,让高夫人等人从暗道撤离,自己则点火自焚。
传言,宝藏就在茅麓山顶,只是清军和吴三桂没找到。
No.12阿济格私吞
阿济格在江西一带剿灭大顺军主力后,很可能已经得到了李自成的宝藏,不过他在战报中隐匿实情,私吞了这笔藏宝。
不过,这个说法不大可信。阿济格的战报本就水分很大,否则就没有后来大顺军与清军的拉锯战,更没有阿济格本人的遭遇。
阿济格因围剿不力,被降为郡王。后来又因谋图摄政王之位被处死,家财罚没,清廷并未在他的家产中获得所谓的宝藏。
No.13藏于幕皋山地区
史学界比较认同,湖北通城县幕皋山区是大顺军最后的灭亡地点。
清廷先后两次,阻止了三十万人马,以封锁的方式,逼迫李过等人突围。在最后一战中,大顺军全军覆没,少数人投靠了吴三桂或南明的何腾蛟。
李过自知回天无力,于是他与部分将领,从此隐居幕皋山,他本人化名“黄龙真人”,隐居于黄龙寺。
至今幕皋山区的江西修水县,还有一则关于修水出美女的传说,认为大顺军进入北京后,将皇宫的嫔妃宫女两千多人,分给了众将领。后来他们的家眷,就隐居于修水县。
也就是说,大顺军最后的残部,很可能瓜分了部分宝藏。十几年前,考古界在当地发现了数十顶皇冠和凤冠,以及数不清的明宫、大顺军遗留物。这些信息,进一步佐证了李自成宝藏的最终埋藏地应该就在修水县的山里。
已经有相关团体,提请挖掘考古工作,也许不久的将来,这笔让人追寻了三百年的巨额宝藏,将重现人间。
白金之国指的是哪个国家?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位于中亚中部地区,其纬度位置大约为北纬37°至北纬45°,地处中纬度,从热量带角度来看,属于北温带。乌兹别克斯坦的经度位置大约为东经56°至东经72°之间,从时区的角度来看,地跨东四区和东五区,其国家时间采用东五区区时。从海陆位置来看,乌兹别克斯坦深居内陆,距离海洋十分遥远,终年受到大陆气团的控制。

乌兹别克斯坦棉花
因此,乌兹别克斯坦的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特征表现为冬冷夏热,气温日较差和年较差大,气候干旱,年降水量少,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年降水量不足200毫米,属于干旱地区。干旱的气候,使得乌兹别克斯坦地表自然带以温带草原带和温带荒漠带为主,很多地区植被稀疏。不过乌兹别克斯坦东南部地区气候相对湿润,主要受到了地形的影响。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语:Oʻzbekiston Respublikasi,英语:Republic of Uzbekistan,Uzbekistan),简称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位于中亚的内陆国家,是世界上两个双重内陆国之一,人口3602.49万(截至2023年1月1日)[22],共有130多个民族,乌兹别克族占83.8%,俄罗斯族占2.3%,塔吉克族占4.8%,哈萨克族占2.5%,国土面积44.89万平方公里,首都塔什干,全国划分为1个共和国、12个州和1个直辖市。
塞尔达传说白银莱尼尔怎么获得?
需要前往大陆东北部获得
王国之泪白银莱尼尔的位置是在大陆的东北部,靠近一片巨大的森林。这个地方以其宁静的美景和丰富的白银矿脉而闻名。它位于山脉和河流之间,这种地形使得白银莱尼尔成为了一个战略要塞,因为它容易防守且提供了自然资源。此外,白银莱尼尔还拥有一个繁荣的市场,吸引了来自周边地区的商人和旅行者。这个地方也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人们可以在这里探索古老的遗迹和神秘的传说。总之,白银莱尼尔因其地理位置和资源而成为一个重要的地方,吸引了人们的关注和兴趣。
小时候听到过哪些不可思议的民间传说?
一个以真实案件为原型的民间传说——深圳河畔的6岁孤魂!
深圳河两岸曾流传过一个很有名的“民间传说”——“坪洋新村鬼童事件”,最开始我以为这就是个纯粹的“都市鬼话”,因为小时候我在罗湖住了半个暑假,河对面就是香港坪洋新村,同学的叔叔讲过好几次这个故事,大概是说对面竹林里时不时能看到“发绿光的鬼影”,晚上还能听见女童的哭声,如果有人在晚上进入竹林,会看到一个背着书包、没有手的小女孩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掌”…
具体内容我也有点忘了,毕竟99年左右我都还在读三、四年级,时间太久远了,反正“都市传说”就是那些“老掉牙”的套路,年龄更大了些后也不太相信了。可几年前我突然发现80年代在香港这个“都市传说”流传地更广,因为它是有原型的,是由一件曾经在香港引发过巨大争议的《坪洋新邨肢解案》而引起的:一名6岁小女孩被分尸后发现嫌凶人竟然是个未成年,而且此人虽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但根据已知的线索以及他自己的口供判断他应该只是个“顶包者”!
1981年6月16日这天正是29岁妇女谢彩娴亲妹妹阿岚结婚大喜之日,一大早她便交代自己最小的亲弟弟谢某强来家中帮忙照顾三个孩子…可能看到这里你就已经觉得非常奇怪了:谢彩娴的亲妹妹阿岚结婚,谢某强又是谢彩娴最小的亲弟弟,那就是说谢某强的亲姐姐结婚作为“小舅子”的他却不去参加?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舅子大过天”,哪怕是阿岚的姐夫(谢彩娴老公)不去也不应该是弟弟(谢某强)不去啊?
关于这个问题恐怕就得从谢彩娴那“特殊”的家庭情况说起了…
时年29岁的谢彩娴原本住在九龙城的黄大仙区,父母都是当地的小商贩,在兄弟姐妹6人中排行老大,和几个弟弟妹妹都非常恩爱,尤其是最小的六弟谢某强。1979年,谢彩娴认识了大自己一岁的五金工人莫伟忠,几个月后更是“奉子成婚”搬到了新界北区打鼓岭坪洋新邨的60号石屋中摇身一变成了“莫太太”,同年年底两人的女儿便呱呱坠地,4个月前小儿子也降临人间,一家五口人过得很是幸福、融洽。没错,这并不是“四口人”而是“五口人”,因为其实莫伟忠早就结过婚且与前妻生下一个女儿莫雅伦,但没多久夫妻俩的感情就亮起了“红灯”并迅速离婚…
刚开始女儿是判给前妻抚养的,可后来前妻再婚,还就在莫伟忠认识谢彩娴后不到1个月。而根据当年夫妻俩的“离婚协议”规定,倘若莫伟忠先于前妻再婚那么女儿就一直由前妻抚养,但要是前妻先结婚,那女儿的抚养权就转移给莫伟忠,且无论他之后是否再婚…所以,为了履行承诺,莫伟忠义不容辞地讨回了女儿的抚养权。还好,谢彩娴对于这个“多出来”的继女非常喜欢,经常在外人面前夸赞莫雅伦聪明、懂事,甚至多次表示自己爱继女胜过爱两个亲生儿女,哪怕1年前起莫伟忠前往西非工作大半年都无法回港、三个孩子必须由谢彩娴一人照顾!
所以为什么她要如此安排呢?第一,三个孩子还有一个未断奶,不可能都带回娘家;第二,丈夫莫伟忠出海未归,自己又刚嫁过来不久,可放心托付的熟人不多;第三,谢某强是兄弟姐妹中年纪最小的那个,只有13岁,谢家又还有两个年纪更长的“小舅子”做代表,他去不去都没什么要紧;第四,前面说了谢彩娴尤其疼爱这个六弟,姐弟俩关系非常好,谢某强也时不时就住在她们家,和继女莫雅伦也非常熟悉。所以思来想去之后谢彩娴觉得没有人比六弟更适合留下来照顾孩子了,而他自己也非常乐意陪三个小外甥、外甥女玩。
热闹、喜庆的婚礼让谢家人各个都喝得酩酊大醉,原本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就返回坪洋新村的谢彩娴也一觉睡到了中午都未醒过来,可迷糊中一通电话令她不由地吓出身冷汗,原来是家中负责照顾孩子的弟弟阿强打来的:“姐姐,不好了,阿伦不见了!”
“你说什么?怎么会不见了?幼稚园下课了吗?她会不会跑外面玩了?你有没有去找找?”听到阿强的话,谢彩娴一连问了四、五个问题。
“我怎么去找啊?屋里还有俩小的呢?我总不能不管他们两个吧?你还是快点回来吧?越快越好…”阿强在电话中急切地催促着。
思考了几秒后谢彩娴回答道:“好,我马上回来,你在家里等我。”说完便挂下电话并立即起身更换衣服。
下午4点15分,风尘仆仆赶回家的谢彩娴简单地询问了几句后就沿村询问了起来,可一连问了好几个村民都没有任何结果,于是她又前往莫雅伦就读的“天真幼稚园”了解情况,然而幼稚园老师却告诉她一个惊人的事实——莫雅伦一天都没有来上学!
这就不是贪玩那么简单的问题了,6岁的小女孩,一整天没去上学,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于是她当即前往警局报案,不过此时警方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走失案件,说不定小女孩过会自己就回来了所以都没有太在意…谁知一连几天过去了,莫雅伦始终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就让他们感到很奇怪了,因为莫家没有收到勒索电话,假如说出了意外事故也一定会有人通知警方,甚至当年的香港并非拐卖儿童案件高发地,本港人拐卖本港人的孩子不可能,内地人就更不可能入港来拐卖孩子回内地了,那怎么会几天都杳无音讯呢?香港就那么点大,该不会是比走失、绑架、被拐卖等更极端的结果吧?
因此上水警方将案件转交给边区侦缉总部,侦缉队也迅速组成了由主任杨玉堂、督察朱令明、探长聂松威以及上水警署警长张锦培为首的专案组进行调查。很快,几人就发现了这件案子确实不像是普通的走失案,因为当事人的证词有严重出入!
6月25日下午4点,专案组传讯谢彩娴到警署重新做笔录,并趁机指派两组探员分别前往坪洋新村以及黄大仙区进行调查,果然,就在一个小时以后,负责搜索谢彩娴住所的第一组探员便有了惊人的发现!
傍晚5点10分,几名探员在谢彩娴住所后园二十码远(18米左右)的草丛中发现某块区域的野草特别稀松,草下的泥土有被人翻新过的痕迹并且微微隆起,看着就像一个“小土坟”,更重要的是这儿的泥土明显与附近的泥土土质不太一样,好像是从别的地方装填过来的。
细心的探员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找来几根竹子试探性地挑了几下,谁知挖着挖着一撮乌黑头发便露了出来,几人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上,他们俯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挑开周围的泥土,不一会,一颗爬满蛆虫、严重腐烂的头颅就呈现在众人眼前!
是的,只有一颗头颅,所以实际上面积并不大,1尺见方也就碗口大小,倘若不仔细看还真就难以发现,而根据头颅大小以及头发长度判断,它应该属于某位小女孩的。
探员们立即将情况汇报给侦缉总部,十几分钟后,总部的警员就带着刚做完笔录的谢彩娴前来“辨尸”,经过仔细的辨别以及头颅轮廓对比,最终确认了她就是失踪了8天的6岁小女孩莫雅伦,死亡时间超过一个月,但具体的死因无法判断。
继女失踪8天后头颅惊现于自家后园,谢彩娴本应该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但案发的16号她的确不在现场,所以警方暂时排除了她的嫌疑。而就在这组探员搜查谢彩娴家之前,第二组探员早已在黄大仙区将阿强带到了上水警署严刑盘问,并且几乎就在第一组探员发现头颅的同一时间他们也从阿强口中得知女童惨死的事实。
原来面对警方的盘问,刚开始阿强还显得比较从容,可探员们发现他在回答的时候全程都低着头不敢与自己对视,这不明显就是心虚的表现么?于是审讯的警官也决定不和他“客气”了,立即拉下脸抓起阿强的衣领凶巴巴地吼道:“你还想撒谎是吧?17号阿伦根本就没有去幼稚园,最好给我老实点,不然有你好看的!”
阿强虽然身高马大,看着都不像是13岁的少年,但毕竟算是个未成年,何况面对的还是警方?因此他哭丧着说道:“我…我…你们要我说什么啊?”
“还装蒜?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是吧?是不是你杀的人?这么小的一个女孩你都下得了手,你良心何在?你为什么要杀人?快点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讯的警官又一次提高了分贝。
“我…我真的没有…没有杀她,不,不,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杀她的。”阿强明显是被吓到了,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还不停地发抖,甚至坚持几秒后终于没能绷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直到情绪稍微稳定时他才终于张嘴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6月16日晚上,我依照姐姐的吩咐给小伦洗澡,在替她搓背的时候好奇地摸了一下她身体的某个部位,她反应可大了,愤怒地提出了抗议,之后就立即穿衣服打我还骂我是‘小色魔’,我是既没有还口也没有还手,觉得她一个小孩子打人也不痛。谁知她有一拳打到了我脸,而且这一拳力道极大,疼痛难忍的我本能地用力将她推开,她就这样倒在地上并且刚好头部撞到地上的石块像是昏了过去。我觉得她就是在装死,所以也没理会就去睡觉了。凌晨四点,我起来上厕所,突然想起之前的事情,于是就走到客厅看了一眼,看到小伦还躺在地上。我用脚一踢,毫无反应,又用手摸了一下,发现身体冰凉也没了呼吸…”
说到这里阿强又哭了起来,边哭还边接着往下说道:“我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也知道误杀是什么意思,牢狱之苦是免不了的,我不想坐牢,所以就决定毁尸灭迹。我先将小伦的尸体拖到后园,本来想用火烧的,但可能湿度太大,不好烧,所以就…”
据阿强的供述,发现无法成功火化后他决定将尸体肢解,于是先用菜刀轻易地斩断头颅,可之后却发现女童的手臂、大腿不太好砍断,努力试了几刀无果后便决定作罢;但转念一想警方是能够通过指纹破案的,如果尸首被发现后很容易就顺藤摸瓜找到自己,因此又砍下女童的两只手掌烧成骨灰并混进土壤中…之所以埋头颅的地方没有发现身子是因为他将头和身体分开埋的,理由更简单了,只是由于看着女童的头颅感觉害怕,便就地挖了一个小坑先埋了再说…而烧完断掌并埋完头颅、身体后他又返回屋中把女童的校服、书包、黑皮鞋等遗物带至山丘上焚烧,为的是制造女童上下学途中遇害的假象从而排除自己的嫌疑…
警方立即押着阿强前往作案地指认现场,果真就在他所提供的几个位置找到了赤裸的尸身、焚烧的遗物残留甚至还在一处泥土中挖掘到烧成灰的断掌“混合物”,然而这些证据的发现却令警方感到有点不寻常了,因为:
第一,按照阿强的说法分尸地点就在后园并且就在埋头颅的位置旁边,可警方出动了血迹犬却没有在附近的土壤中找到太多的血液残留痕迹,都分尸了怎么可能没有流血呢?受害女童的血液为什么无迹可寻呢?究竟这里是不是分尸现场呢?如果不是的话他为什么要隐瞒真实的分尸地点呢?
第二,注意阿强的的确确是把小女孩的两只断掌烧成灰了,这就是字面理解上的「灰」,都达到足以混入泥土中的程度了,那请问他究竟是用什么方式把断掌烧至这种程度的?大家不要觉得普通的明火就可以把人骨、肉烧成灰状,那得要上千度的高温。也不要说“烧久点总有烧成灰的时候”,别忘了他自己说是凌晨4点醒来以后才发现女童死亡的,算上分尸等时间应该要5点以后才开始烧尸,而天亮时村民并未发现有人焚烧物品的情况,所以究竟是不是这个时间点烧的?如果不是为什么要隐瞒真实的毁尸时间呢?
第三,阿强只有13岁,可你看他那细腻的思维、熟练的作案手法,一个13岁的小男孩真的可以考虑得如此周全的吗?或者说真的是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这些“工作”的吗?
警方总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似乎背后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等待他们去揭开,于是侦缉总队决定对残缺不全的尸骸进行仔细的解剖、勘查,果然法医蒙海强很快就有了惊人的发现!
根据尸检显示:
女童死亡时间应该在1个多星期之前,可具体的时间点由于尸骸遭破坏严重无法确定,具体的死因也无法判断;虽然尸体全身赤裸,但却没有遭到性侵;左半部头颅由头顶至下颚处有一条长达9cm的大裂缝,该裂缝最宽处距离近0.4cm,相信不是简单的磕碰就可以造成的;最重要的是在女童天灵盖处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类圆形”破洞,这处破洞穿透了颅骨,直径大概在2cm左右,而根据破洞形状、大小判断,凶器应该为三角锉之类的工具。得出尸检结果后警方不由地大吃一惊,因为这有可能不是误杀而是谋杀,所以他们立即带人搜查了阿强和谢彩娴的住所。虽未搜到三角锉之类的工具,但在谢彩娴住所查获一根2英寸长的水喉通(也就是60cm长的空心水管)、一柄镰刀以及一把“特制”的餐刀(应该是指刀刃非常厚的钢刀),蒙海强认为这三样物品都有可能造成女童颅骨所呈现的伤痕。
侦缉总队气不打一处来,回到审讯室对着阿强就是一顿“招呼”,可他却大声喊冤,坚称自己没有谋杀,事情的经过就是之前所交代的那样,甚至还饶有兴致地帮助侦缉队“推测”说有可能是女童在倒地时头部撞击石块所致,也有可能是自己在挖坑的时候将铁锹随手丢开时刚好砸到了女童的脑袋…
可你觉得警方会相信这些“鬼话”吗?哪怕是那道9cm裂痕也不可能是摔倒的时候形成的,而“类圆形”破洞更是需要足够大的力量、特殊的工具才有可能形成,丢一把铁锹怎么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口?
1981年6月27日,阿强被警方以谋杀罪名起诉,这也是香港历史上年纪最小被起诉谋杀罪的嫌疑人,当然,警方更倾向于他并非此案的主谋而是一个“顶包人”!
案件曝光后,警署接到一名老妇人的举报电话,她是莫雅伦的外婆,也就是莫伟忠前妻的母亲邓某,而她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这个爆料也几乎“佐证”了他们的猜测!
根据邓某讲述,由于考虑到自己的女儿带着外孙女嫁人确实不方便,同时(再婚之前)也需要工作没什么时间照顾孩子,因此实际上夫妻俩离婚后莫雅伦都是跟着自己生活的,祖孙两的关系也格外亲近,她甚至认为自己会一直抚养外孙女长大、嫁人…可谁知莫伟忠结婚后就突然上门要拿回莫雅伦的抚养权(这里和谢彩娴的说法有出入,她说还没结婚、还在恋爱的时候莫雅伦就已经接回来了,究竟谁的说法正确警方也没有给出说明),而这个主意就是谢彩娴提出的,目的是为了不让莫伟忠与前妻有任何来往,所谓的“离婚协议”根本就“子虚乌有”。
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精力问题,思虑再三后邓某最终答应让莫伟忠将莫雅伦带走。没想到的是外孙女刚被接走谢彩娴就让她(莫雅伦)断绝了与自己的联系,而莫雅伦思念外婆心切,经常偷偷打电话向她倾诉,为此自己好几次都想要上门将莫雅伦“偷”回来,可刚开始莫雅伦或许是因为不想看到爸爸和外婆起争执又或许是真的不知道地址(那个时候打鼓岭非常偏僻),所以始终都没有告诉邓某自己的住址,邓某也只能祈祷这个继母不是个坏女人。
然而半年后令邓某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莫雅伦经常打电话向她“投诉”在“爸爸家”吃不饱、穿不暖甚至睡不好,谢彩娴时不时就拿自己出气甚至还会动手,好几次祖孙俩都在电话中“相诉而泣”,而自莫伟忠前往西非工作后情况就变得更加糟糕了,打骂是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狠毒,到81年开始邓某更是直接就联系不上外孙女了…
这番说辞可靠吗?会不会是邓某太过伤心而臆想出来的情节呢?很可靠,因为所有认识莫雅伦的人都知道,谢彩娴所谓的“视继女如亲生女儿”完全就是谎言:根据幼稚园校方证实,莫雅伦曾两次在校内晕倒、休克被送往医院,而医生检查后给出的结论是“缺少营养”、“饥饿难耐”;坪洋新村的居民无数次看到莫雅伦手脚有明显淤青、伤痕,可村民问小女孩原因她总是什么都不说只是不停抹泪;有村民曾看到小女孩因为肚子太饿跑到山坡上挖树根、野花充饥;更有幼稚园小朋友向老师透露,雅伦曾说妈妈(谢彩娴)指使舅舅(谢某强)伤害自己…
然而这些证人证言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谢某强一口咬定就是自己不小心推了一把导致女童摔死、就是自己想出那些方法毁尸灭迹、并且就是自己一个人完成所有分尸“工作”的…当然,最重要的是谢彩娴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1982年4月14日,由于女童死因始终无法确定,警方将谋杀指控改为误杀,而谢家人聘请大律师出庭否认指控,经过三天的庭审,陪审团认为谢某强误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是不是觉得很“魔幻”?实实在在死了一个人,并且死得凄惨甚至还被分尸、毁尸,可别说谋杀了,连误杀罪名都不成立,那我就很好奇了:莫雅伦是自杀的不成?
案子尘埃落定后香港社会一片哗然,打鼓岭(坪洋新村)的都市传说也就此甚嚣尘上,哪怕在女童之前就读的学校也经常发生“无法解释”的现象,不得已校方只能请得道高僧前来“做法”,坪洋新村也跟着请来了各种法师“驱邪”,虽然这两地的灵异事件确实消失了,但深圳河畔的竹林(也就是埋尸地点)却始终有人能够听到女童的哭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都市传说”被传到了河对岸的深圳,可能小女孩真的有冤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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