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唐人影视与台湾游戏厂商大宇信息集团旗下群宇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公布。 唐人影视被判赔偿64万元,所有反仲裁请求也被驳回。 被驳回,本次裁决后,大宇将收回《仙剑奇侠传》的电影版权。
金圣叹评价《水浒传》说:“楔者,以物出物”。 洪太尉误从妖怪手中逃脱,引发了108将的出现,开启了水浒传中波澜壮阔的绿林英雄故事。 至于今天提到的《仙剑奇侠传》版权纠纷,关键在于去年5月湖南卫视开播的《仙剑奇侠传》。
诡异的“情剑”
《仙剑云》在湖南卫视开播,本来是一件喜事,但发布会外,一向被仙粉们戏称为“姚仙”的姚壮仙发了一条微博,引发了接下来的风波。 微博显示,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姚壮贤本人并未收到邀请函,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一款名为《道剑》的手游。
这款名为《仙剑奇侠传》的手游很奇怪。 原因是,除了芒果台、唐人影视、《剑侠云》的制作发行方、优酷之外,当天发布会的主办方还出现了“紫龙互娱”的名字。 该手游的发行商为紫龙互娱。 当然,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后头。
据百度百科介绍,《仙剑奇侠传》是根据国产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5》改编的古装奇幻电视剧。 《仙剑奇侠传》是台湾大宇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宇信息”或“大宇”)发行的系列电脑游戏。
众所周知,姚壮贤是《仙剑奇侠传》系列游戏的创始人,在业内被誉为“姚贤”、“仙剑之父”。 姚壮贤是大宇公司高管,该公司拥有《仙剑奇侠传》系列游戏版权。
2013年5月,《仙剑奇侠传》版权方大舆信息与唐人影视签约,授予唐人影视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电视剧改编权《仙剑奇侠传5》和《仙剑奇侠传5》。
律师表示,电视剧改编著作权产生后,基于该电视剧改编的其他作品不仅需要取得电视剧著作权人的同意,还需要获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电视剧改编权的许可方。
姚壮贤的微博明显表明他对《仙剑奇侠传》一无所知,这意味着《仙剑奇缘》是在版权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仙剑奇侠传》暗中宣传的。
发布会当晚,《仙剑奇侠传》游戏版权方大宇信息在《仙剑奇侠传》官方微博发表声明,指责唐人影视手游侵权。 三天后,该公司表示已采取法律措施。
由此,唐人影视与大宇信息掀起了第一波版权纠纷,双方从《仙剑奇侠传1》开始的多年合作也结束了。
当晚11点左右,唐人影视也发布声明称,手游(《仙剑奇侠传》)并非根据剧作(《仙剑奇侠传》)改编开发。授权,并且游戏(《仙剑奇侠传》)并非由此改编。 《剑情》)在宣传和发行时没有使用该剧(《剑与云》)中的任何素材。 既然《仙剑奇侠传》是根据《仙剑奇侠传5》这款游戏改编的,这显然也说明了《仙剑奇侠传》和《仙剑奇侠传》没有任何联系。
涉事第三方紫龙互娱次日也发布声明,表示《道剑》是祖龙娱乐开发、紫龙互娱在移动端发行的原创品牌游戏。 拥有自己独特的世界观结构、人物和游戏内容均为原创,与《仙剑奇侠传》游戏无关。
这场纠纷发生在去年5月19日一天之内,并蔓延至仙剑贴吧,引发粉丝叹息和讨论。 讨论的声音从争议上升到明星和粉丝的情感消费。
或许舆论的发酵让“当事人之一”唐人影视和紫龙互娱难以忍受,最终决定起诉大宇信息有限公司和群鱼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大宇子)以“名誉侵权”为由。 公司)和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壮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名誉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至于《仙剑奇侠传》手游为何怪异,大宇信息为何直接斥责唐人影视。 原来,其发行商紫龙互娱的创始人是王毅,唐人影视的总经理名叫蔡以农,王毅和蔡以农是夫妻。 此外,王毅还有一个身份——唐人影视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因此,看似三方之间的利益争夺,实际上是唐人影视与大宇信息之间的商业纠纷。 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仙剑奇侠传》是否构成对《仙剑奇侠传》的侵权。
据唐人影视和紫龙互娱发布的声明,双方均表示《仙剑奇侠传》为原创IP,与《仙剑奇侠传》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也有网友反映,两人的剧情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一位名为“仙剑奇侠传”的网友对手游《仙剑奇侠传》和《仙剑奇侠传》的剧情和人物设定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称两者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这大概就是《仙剑奇侠传》版权纠纷的始末。 一言以蔽之,就是诡异的《剑情》。 不过,除了《仙剑奇侠传》的“诡异”之外,原《仙剑奇侠传》更名为《仙剑奇侠传》也很“诡异”。
奇怪的商标注册
唐人影视于2013年5月获得《仙剑奇侠传5》和《仙剑奇侠传5》电视剧改编权,当时的拍摄片名是《仙剑奇侠传》,负责拍摄的剧组已于当年11月开始拍摄。 进驻横店,但当月8日,剧组导演李国立突然在微博宣布“剧组解散”,原因是“题材不当,未能通过广电总局审核”事情。”
尴尬的是,开拍前夕,演员们还在拍妆容照。 天涯有网友表示,在片场看到了女演员宋茜。
这次突然的“解散”让广大粉丝深感遗憾。 不少网友直接质疑“题材不合适”的真正原因,称唐人影视未经审核就提前组队开拍。 这种“先剪后讲”的手法,也发生在《沙漠之歌》(又名《风中奇缘》)中。 甚至有网友表示,唐人影视早已上了国家广电总局的“黑名单”。
剧组解散后,拍摄工作始终没有提上日程。 直到一年多后,2015年上半年,唐人影视才打算重新送审该项目。 不过,在本次立项中,唐人影视拟将电视剧更名为《云之帆》。 其向大宇信息的声明是,“立项成功立项后,我们会在影片完成并送审时尝试申请变更”。
但最终的片名并没有如唐人影视“想要”的那样,而是变成了《仙剑云之帆》,仙剑与云之帆的混合体。 奇怪的是,2015年3月,唐人影视曾向国家商标部门提交了云之帆的相关商标申请,该申请早于大宇信息当年11月提交的申请。 (图片来源:文三办)
有趣的是,在《仙剑奇侠传》上线发布会当天,大宇信息在《仙剑奇侠传》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任何人不得使用《仙剑奇侠传》或《仙剑奇侠传》未经我们授权。 “仙剑云之帆”、“云之帆”等名称用于生产或者销售游戏并申请商标注册。
持续战争的硝烟
唐人影视与大宇信息的知识产权之争尚未结束。 两人再次因《仙剑奇侠传1》的电影版权发生纠纷。
2013年6月7日,唐人影视与群鱼信息(大宇信息旗下)签订《仙剑奇侠传1》电影授权合同。 合同期限为三年,但直到2016年合同签订后还没有什么消息。2019年11月30日,电影《仙剑奇侠传》官方微博宣布剧组在雁荡山冒雨开拍。 但更“奇怪”的是,主要演员都没有出席,更“奇怪”的是,宣布开机后,却没有进一步的进展。
由于唐人影视与群鱼科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电影版《仙剑奇侠传》的拍摄被搁置。 群鱼信息认为唐人影视存在违约行为,于2015年底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单方面请求解除《电影授权合同》,并要求唐人影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仲裁费用。 大宇信息与唐人影视发起第二波版权纠纷。
今年1月18日,唐人影视公告称,公司与群鱼信息关于《电影授权合同》的纠纷已通过仲裁解决。 《裁决书》规定,唐人影视应赔偿群鱼信息损失40万元,并分别支付律师费10.5万元、公证费1000元。
此外,双方共同承担本次仲裁请求的仲裁费79300元,其中唐人影视承担70%。 唐人影视反称仲裁费82500元应由其承担。 唐人影视要求群宇科技继续履行《电影授权合同》的仲裁反诉也被驳回。
大宇信息(群鱼信息母公司)对仲裁结果表示欢迎,唐人影视则表示“保留”。
截至目前,大宇信息与唐人影视之间已经发生过两次版权纠纷。 虽然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但知识产权之争还远未结束。 唐人影视与湖南卫视为了《仙剑奇侠传1》的播出权展开了长达21个月的官司,最终赢得了自己的播出权。
而他将仙剑改名为“云之帆”的意图,也是另一种做法。 他不想让自己多年在仙剑系列上的努力为别人积累品牌价值。 然而,这是一种试图规避法律的不当行为。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环境。 随着近年来影视领域的IP热潮和内容制作领域的资本热潮,国人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和保护。
知乎于去年年中推出了有关微博博主窃取平台内容的专栏,并一直在收集支持诉讼的证据; 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1月上半月5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报道。
更多的纠纷也将促使相关部门出台更多、更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 从这个角度来看,也释放出一些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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